前基隆議長黃景泰貪污判刑15年 入獄8年後獲假釋

基隆市前議長黃景泰。(資料照/林偉信攝)

前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勾結民間廠商,以內容不實買賣等相關單據詐取財物,長期用於他個人及家屬日常開銷,金額高達912萬元,他被判刑15年確定後,2017年入獄,2025年10月15日他獲覈准假釋,檢方聲請付保護管束,臺灣高等法院17日裁準,他隨即假釋出獄。

黃從1994年起擔任議員,並在2010年開始擔任議長至2014年,他明知其私人費用與議會議事業務無關,卻指示秘書利用配合的工藝社、食品行,在沒有實際買賣及出貨的情況下,提供內容不實的單據,進行覈銷作業,共計90筆、912萬多元。

基隆市議會將各筆款項匯入廠商指定帳戶後,廠商再將款項提領出來交給黃的秘書,由秘書爲他支付其信用卡帳單、年金保費、電話費帳單及大量購買理財型保險,或是直接交付現金給黃,他也利用市民集團結婚購買新人賀禮,報帳不實。

法院認爲黃男擔任議長肩負監督市政的重任,當知民脂民膏得來不易,應妥善運用僅限公務支出,竟亳不知所節制,以不實買賣單據詐取公款,累積自身財富、貪心至極,考量他犯後認錯有悔意,將他判刑15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