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掉的雨傘丟垃圾桶錯了 環保局曝正解 亂丟罰6千
壞掉雨傘應分類,傘骨的金屬部分可回收,傘布則不可回收。(圖:shutterstock/達志)
近日受東北季風影響,臺灣多處雨量驚人,加上風勢強勁,不少民衆雨傘被吹開花,不過要留意壞掉的傘不能直接丟垃圾桶,因爲它屬於複合材質,需要先進行分類。臺北市環保局表示,可以不用裝進專用垃圾袋,交給清潔隊回收;新北市環保局則指出,雨傘之金屬部分可回收,傘布不可回收,可自行先分類或交給清潔隊處理。民衆若未按照規定丟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組織RE-THINK重新思考在《回收大百科》網站指出,雨傘具有回收價值,結構包含傘骨、傘布及握把,材質分別爲鋁或鐵、尼龍布、塑膠,傘骨可分類在鐵製品類、握把爲一般塑膠、傘布則是一般垃圾。
許多民衆不知道壞掉的雨傘該怎麼丟棄,其實各縣市做法不盡相同,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雨傘可以免用專用垃圾袋,直接交給清潔隊回收;新北市環保局則指出,雨傘之金屬部分可回收,傘布不可回收,可自行先分類或交給清潔隊處理。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雨傘丟棄前應先行拆解。(翻攝高雄市環保局臉書)
高雄市環保局建議,雨傘爲複合性材質,丟棄前應先行拆解,用刀片把縫線處割掉,就可將傘骨及布料拆解分開,鋁、鐵等金屬材質製成的傘骨,交由資源回收車收運;傘布及傘柄不可回收,應交由垃圾車收運。
臺中市及臺南市環保局也表示,應先拆下傘布,將金屬部分交給資源回收車,傘布則丟入垃圾車。
許多網友不知道雨傘要回收,直言「之前都丟錯了,原來回收一把傘有這麼多學問」;也有網友分享,「傘布拆下來超好用的,可以蓋東西防灰塵還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