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農地光電政策 農業部研議放寬農保資格規定

陳駿季說,爲配合漁電共生,原農保被保險人,其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面積得不受0.1公頃限制,但其出租的農地,承租者仍然需維持農用,以符合漁電共生政策 。圖/取自國會直播頻道

農業部長陳駿季今天於立院經濟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指出,爲保障配合國家能源政策農民,將加保農地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後,繼續維持農民健康保險資格,配合漁電共生,原農保被保險人,其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面積得不受0.1公頃限制,出租土地的老農也不會因光電政策影響其農保資格。

根據農保審查辦法規定,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者,應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90日以上者,以及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0.1公頃以上者等。農業部今天表示,爲配合國家能源政策推行,具農保資格農民將加保農地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後,予以放寬可維持農保資格。

放寬樣態部分,陳駿季說,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施面積上限660平方公尺,於容許設施面積以外維持農業生產者;此外,配合漁電共生,原農保被保險人,其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面積得不受0.1公頃限制,但其出租的農地,承租者仍然需維持農用,以符合漁電共生政策。

陳駿季說,現行參加農保應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90日以上,但考量基層農會實務認定不易,修正以在臺天數是否達90日認定,避免爭議。

陳駿季說,前述農保被保險人農地配合設置光電設施之農保資格審查作業,將盡快修正公告,以鼓勵農民配合光電政策的推行,日前已發文請地方主管機關,針對加保土地設置光電設施清查被保險人資格一案,將於近日發文各地方主管機關暫緩清查,待農保審查辦法修正公告後再據以執行。

立委邱議瑩表示,有消息指出,農民擔心配合租地是否會被取消農保資格?是否是對老農的養套殺?

陳駿季說,農業部鼓勵65歲以上老農把土地租給青農,這樣就沒有農保但地不夠的問題,因此老農的農保資格完全不會因光電政策而被影響。

立委張啓楷說,針對農民及養殖漁民因配合光電政策,但因污染、廢棄物、環境改變、電場設計及施工等原因而無法實際務農或養殖,導致農民身分被取消,或遭他人請求賠償損害等,協助農漁民究責再生能源業者,農業部應研議業者應承擔的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