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需法官一致決 恐激烈攻防

高雄連續殺人魔張介宗涉嫌於住家殺害3名7旬婦人,遭求處3個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歷經近4個月偵辦,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連續殺人分屍兇手張介宗,並求處3個死刑,法界普遍認爲求刑結果並不意外,因此案爲故意犯罪致死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熟悉審判程序的法律人士指出,此案無論死者人數或犯案手段皆屬罕見,是否會判死刑,因需合議庭一致決,攻防強度預料更高。

儘管該案社會高度關注,鑑於剴剴遭虐死案經驗,檢方偵辦過程極爲保密,不僅嚴防資訊外流,起訴時也採低調方式,避免影響未來承審國民法官的判斷。由於檢方求處3個死刑,法院在卷宗備齊後,將於開庭前委託精神科醫師、臨牀心理師、社工師、觀護人及法律、犯罪學者等組成專業團隊,進行量刑鑑定,評估是否具備求處死刑要件。

辦案過程中,3名死者均遭分屍後棄置前鎮河,張介宗至今未認罪,態度抗拒調查,也提高檢警偵辦難度,目前僅尋獲屬於3名死者的部分遺體,直到近期才核發死亡證明。持續關注全案的法界人士觀察指出,即便無完整屍體,透過科學鑑識已足以確認3名被害人均死亡,惟要釐清死因與犯案手法,檢方仍須提出縝密而具體的證據,才能使法院認定被告構成殺人罪責。

未來是否會判處死刑?具檢察官背景的多位律師表示,根據過往國民法官案件觀察,量刑普遍不比職業法官寬鬆,顯示其對於重大刑案的量刑標準並不心軟。然而,大法官釋憲所作《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已明定,判處死刑需法官全體一致,換言之,即便6位國民法官全票支持,一旦3名職業法官中有1人反對,仍無法作出死刑判決,案件發展仍具高度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