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邀賺結婚基金 臺北男淪人頭戶挨告心碎:我也被騙53萬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小豪(化名)被指控將3個金融帳戶交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9名受害者被騙錢,共計損失287萬元。不過,小豪挨告之後堅稱,他是遭到感情詐騙纔會交出帳戶資料,當時「女友」說要投資賺取結婚基金,他一共匯了53萬元,最後卻落得一場空。

▲小豪遭假女友詐騙,帳戶還被利用成爲詐團人頭戶。(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豪被指控在2023年9月間將自己的郵局帳戶、2個銀行帳戶的存摺、提款卡及密碼,提供給真實身分不詳的詐騙集團成員使用;該詐團利用假投資、報明牌等話術,陸續騙了9名受害者,共計得手287萬餘元。

後來有受害者發現被騙,憤而報警,警方很快便循線找上小豪。小豪則堅決否認涉詐,他辯稱,當時他在網路上結識女網友「菲菲」,進而發展成情侶關係,對方說希望能一起投資賺取結婚基金,還介紹他去找股票老師,當時他很信任「菲菲」,纔會依照指示交出帳戶資料,他自己也被騙了53萬元。

臺北地院法官表示,經查證小豪的對話紀錄內容、匯款單據之後,足以認定他的確遭到「菲菲」感情詐騙及投資詐騙,而且從現有證據看來,都無法認定他主觀上有任何故意將帳戶控制權交給他人使用的意思,應當欠缺主觀故意,不構成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第3項第2款的要件,最終裁定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