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10萬還淪爲人頭戶 詐騙手法曝光!臺南男獲無罪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豪(化名)被指控在2023年11月間將郵局帳戶交給詐團使用,因而挨告;但他喊冤並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僅被詐團騙了10萬元,還淪爲人頭戶。臺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定阿豪確實是受到詐團欺騙纔會交出郵局提款卡和密碼,最終裁定無罪。
▲阿豪被詐團騙了10萬元,還被當成人頭戶。(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檢方認爲,阿豪2023年11月間將自己的郵局提款卡交給詐團成員,再透過LINE傳送提款卡的密碼;詐團成員取得阿豪的帳戶資料之後,利用需匯款解凍、付訂金才能看屋等理由,成功從4名受害者手中騙得15萬餘元,訊後依涉犯洗錢罪將阿豪起訴。
阿豪則辯稱,自己是爲了辦貸款被騙,纔會交出提款卡和密碼。阿豪的辯護人也公開詐團手法,起初阿豪透過臉書結識一名董姓網友,對方說可以幫忙辦理貸款,之後卻佯稱他的帳戶填錯,必須繳款2萬元解凍金,否則會被列入黑名單,甚至殃及家人,他信以爲真,趕忙跑到超商繳款2萬元;接着,詐團成員又以無法提交、應有律師公證、貸款解約應納違約金等理由,要求阿豪分別繳納2萬元、3萬元、3萬元。
等到阿豪上當之後,詐團再讓他與羅姓男子相約前往臺北辦理取消貸款。阿豪抵達後在現場等了3個多小時,羅男卻沒有出現,反而傳訊息要求他將身分證影本、存摺影本、提款卡放在指定的置物箱,最後再告訴他提款卡遺失了,如果補辦再寄交,處理完貸款合約之後,會退還5萬元和提款卡,他一一照做,結果卻淪爲詐團人頭戶。
由於阿豪的說詞部分,有繳款證明單可以證明,而且此案的部分詐團成員已經落網並說出案情經過。臺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爲,阿豪確實是遭到欺騙纔會交出郵局提款卡和密碼,檢方現有的證據尚無法證明他涉及犯罪行爲,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