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當詐團車手…提出繼續就學規畫要求緩刑免入獄 法院判決曝
趙姓女大生去年上網應徵工讀,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到彰化縣向被害人取款時被捕;她以規畫繼續就學,提出學習單、成績單等相關學習等證明爲證,如入獄服刑,學業盡毀;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犯三人以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趙女加入自稱「方文漢」、「範詩瑤」等人組成的詐欺集團當車手,詐團成員假冒投資老師誘騙陳姓女子與範詩瑤互加LINE好友,再加入「夢想成真G-19」投資羣組,又介紹下載「北富銀創」APP,陳女信以爲真,去年6月依指示面交20萬元儲值投資,趙女接受方文漢指示假冒北富銀創經辦人到彰化縣取款,再依指示把贓款放在指定車輛底下讓詐團成員拿取,以製造金流斷點。
趙女到臺北、臺中、桃園向不同被害人取款,詐團分次把酬勞和餐費匯入趙女帳戶,共計獲1萬3479元,趙女最後在彰化縣被捕。在偵查和地方審理時趙女均坦承犯行,但以未來已有充分規畫,將繼續就學,提出學習單、獎狀、成績單、考試及相關學習證明、服務時數證明爲證,如入獄服刑將使學業盡毀,影響人生甚鉅,希望判處緩刑。
彰化地院審酌,趙女主動繳交犯罪所得,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可,另審酌去年她僅19歲,年紀尚輕,在此之前無任何前科,因犯罪地點、被害人報案時間不同、偵查查證進度不一,而經分別起訴、審判,致這次審理時另已判決,而本案不符緩刑要件;院方兼衡她自述學歷、工作、家庭狀況及檢察官、被害人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的折算標準。
趙姓女大學當車手到處取款,被捕後提出繼續就學的人生規畫,希望不要入獄服刑,彰化地方法院依法判處她有期徒刑6月。示意圖/AI生成
趙姓女大學當車手到處取款,被捕後提出繼續就學的人生規畫,希望不要入獄服刑,彰化地方法院依法判處她有期徒刑6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