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法三讀修正通過 保費補助統一上限75%

立法院長韓國瑜。資料照,記者蘇健忠/攝影

考量農業經營常受天災影響,須透過農業保險分散風險、保障農民所得,立法院會5日三讀修正通過「農業保險法」,放寬保險保費補助門檻,刪除施行後第6年起補助比率60%上限,維持現行75%上限門檻;同時增訂,補助比率由農業部考量農業發展需要定期檢討、調整。

農業保險法2021年實施,現行農業保險法第10條規定,「主管機關得對要保人投保農業保險之保險費予以補助:其補助比率,得依保險標的及險種而定,於本法施行後5年內,以75%爲上限;施行後第6年起,以60%爲上限,但屬強制保險者,不在此限。」

三讀條文爲保持彈性,刪除「施行後第6年起,不得低於60%」等文字,統一將補助上限維持在75%,改爲「其補助比率,得依保險標的及險種而定,以75%爲上限前項補助比率,但屬強制投保者,不在此限」。

同時授權主管機關調整空間,增訂「補助比率由主管機關考量農業發展需要定期檢討、調整」。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指出,修法後,農民參加農保補助上限將從60%提高至75%,農民只要付出4分之1,其餘4分之3政府將協助支付;當前農業保險中自願保險者覆蓋率僅6.17%,修法後盼農民能多多參與農保,尤其近期颱風帶來農損,除了政府現金補助,若有農保還能額外領回保險金。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表示,臺灣有許多風災,時常造成嚴重農損,爲因應氣候變遷及天氣影響,爲避免農民遭受侵害,因此修法,仍維持現行75%上限門檻,也授權農業部有調整空間,感謝朝野立委能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