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法三讀 明年起政府補助保費比率上限升至75%
農保法三讀,明年起政府補助保費比率上限升至75%。(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農業保險法》於1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現行條文明定,主管機關農業部得對要保人提供保費補助,補助比率在此法施行5年內以75%爲上限,第6年起以60%爲上限。爲因應氣候變遷,讓農民有更多保障,朝野立委提出修正案,刪除「6年起補助比率上限60%」文字。立法院會5日三讀通過。
「農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5日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翻攝自國會頻道)
今日《農業保險法》共三讀2條文,第2條將主管機關從行政院農委會改爲農業部。第10條則將現行規定補助比率「第6年起以60%爲上限」文字刪除,等於放寬農業保險補助。另外也明定,「前項補助比率,主管機關應考量農業發展之需要定期檢討、調整。」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於三讀後發言表示,跟農民報告好消息,政府對農民朋友參加保險,補助上限最近要降到6成,但經過朝野努力就提升至補助7成5。由於農業保險自願投保者只有6.17%,且覆蓋率亦較往年下降,因此此次修法盼能提升農民自主保險率。另外民衆黨也將提出風災重建特別條例,會要求從優從寬補助。
藍委鄭天財則說,臺灣是風災非常多的地方,風災造成農業影響相當嚴重,爲了因應氣候變遷及天災影響,避免農民受到侵害,農業保險2021年施行,也規定施行後5年內是補助75%上限,第6年起改降爲60%上限,明年就是第6年,對農民很大的影響,因此大家提案要修正第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