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擬修法 危老條例「續命」 聚焦四方向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將於2027年5月31日屆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正加緊研擬修法草案。聯合報系資料照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將於2027年5月31日屆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正加緊研擬修法草案,目前已聚焦四大方向,力拚於11月將版本送交行政院審議,並趕在本會期送入立法院討論,盼讓制度「續命」並轉爲常態性法制,避免屆期後出現政策空窗期。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危老重建計劃已覈准4,608件,平均覈准面積約794.6平方公尺,但都更進度相對緩慢,全國覈定案件僅1,265件,較8月底增加七件。
危老條例修法四大方向與時程規劃
據瞭解,國土署已邀集產官學界召開多場座談,目前初稿已成形,修法方向包括四大重點。首先,取消施行期限限制,使危老條例轉爲長期制度,除非另行廢止,否則可持續推動;其次,針對旅館、商辦等非住宅類別建物納入危老申請引發爭議,修法將回歸住宅使用本意,排除適用範圍。
第三,面對小基地重建爭議,將調整容積獎勵計算方式,依基地面積設級距訂定上限,面積愈大、獎勵愈高,但總體獎勵上限不再增加,稅捐減免則維持不變;最後,將同步納入「老宅延壽」機制,藉由外牆整修與公共設施改善,協助尚不具重建條件的老屋延長壽命。
據掌握,草案預計11月送行政院審議,將力拚在年底前完成立院審查,修法後,危老條例將與都更制度分工、互補並存。
業界人士建議限制小基地容積獎勵上限,實務上,真正吸引申請人的往往是稅捐減免優惠,例如房屋稅與地價稅減徵,若要遏止制度濫用,主管機關應同步檢討小基地租稅減免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