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條例修法擬2限制、1新增 業界憂影響老飯店更新意願

內政部着手研擬危老重建條例修正草案,擬朝「2限制、1新增」方向修法。圖/本報資料照片

六都危老重建計劃受理及覈准案件統計

危老重建條例即將於2027年5月底屆期,內政部正着手研擬修正草案,擬朝「2限制、1新增」方向修法,考慮限制「重建前住宅使用比例需達2/3以上」,以申請住宅危老爲主,未來學校、商辦和飯店恐將被排除在外。

對此,商總表示,老舊飯店若只能以都更方式重建,時程將拖長、成本將提高,業者更新意願恐受影響。

危老重建條例是在2017年公佈施行,規定施行後三年內申請的重建計劃,得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獎勵規定;內政部後續再修法,把時程獎勵修正爲逐年遞減,延長至2025年5月11日,容積時程獎勵5月12日歸零;最近並朝「2限制、1新增」方向修法,其中增訂排除飯店、商辦等在外條款,已引發爭議。

商總榮譽理事長賴正鎰22日分析,政府近年推動的「危老三箭」政策,包括容積獎勵延長、審查程序簡化與整合補助擴大,確實加速更新進程;至於平均審查時間已由過去一年縮短至三到五個月,若能導入線上審查與一站式協作機制,或許行政效率可再提升2成以上。在覈準案數方面,臺北市是重中之重,在六都佔比達2成8,累計已達1,025件。

新版危老條例修法方向是考量到危老爲居住安全法,避免商用不動產爭奪住宅重建資源,規劃「2限制、1新增」,迴歸住宅爲主要適用對象,不過未來恐排除飯店、商辦、學校危老重建案。

業者認爲,老舊飯店、商辦的產權單一,本來走危老最有效率,但若被排除在危老限制之外,未來恐將只能循都更管道,那麼成本就會大幅提高、時程更拉出近1倍,業者和建商重建意願都會大打折扣,也將影響危老政策績效及都市景觀。

賴正鎰強調,目前中央與地方應針對老舊商旅、飯店及中小型基地,建立更靈活的容積獎勵制度,並提供融資誘因,讓民間投資意願更積極,都市更新不只是房價議題,更關乎城市競爭力與居民生活品質,讓老建築重生、讓城市煥新,這是政府、企業與民衆共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