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虛坪改革 沒買車位免負擔車道面積、公設比可降5%
內政部力推虛坪改革,修法內容包括檢討容積計算、停車空間分配及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一般電梯增列爲免計容積項目」等3大重點。記者張曼蘋/攝影
內政部力推虛坪改革,修法內容包括檢討容積計算、停車空間分配及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一般電梯增列爲免計容積項目」等3大重點。內政部表示,重點之一就是要將停車位及車道使用空間調整爲專有部分,可核發權狀,且法定停車位不能賣給社區以外的人,預計可以降低5%公設比。
內政部今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管理署及地政司報告虛坪改革研議情形報告,內政部表示,依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法定停車空間附屬於防空避難空間,屬共有公共設施;但現行實務上停車空間爲個人專屬使用,具獨立性且爲交易標的,虛坪改革重點之一要將停車位及車道使用空間調整爲專有部分,可核發權狀、明確歸屬,且可與機電、梯廳等居住公設明顯區別,讓購屋負擔項目更透明。
國土署長吳欣修說明,修正「建築基礎規則」設計施工篇第162條第一項第二款,過去免計容積涵蓋的項目並無升降機,但現在公寓大廈必要項目中,升降機幾乎等同必要項目,因此把升降機會納到免計容機,可以把免計容機做的更充實,並有效節制免計容積項目被挪作其他使用空間。另會在162條第一項第二款增訂第二目,增訂管委會使用空間的樓地板不超過基地容積的1%,若未達20平方公尺以上,得設置20平方公尺,且不可以超過免計容積上限的總和。
地政司長林家正說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方向,說現在地下室停車空間都是用公設的方式登記,導致停車空間跟其他的公設混雜在一起。若都用公設登記,有些車道的面積可能會分配給沒有買車的人,增加民衆負擔。
林家正指出,停車空間部分包含三部分,第一是停車格、第二是車子在走的車道、第三是必要空間,例如下車處或是車子開出去的迴轉道空間,這次修法也會有相關配套,包括車道可供整個社區住戶通行、停車空間的基地持分依停車格的面積比例計算、法定停車位只能在社區住戶裡轉移,不能賣給社區以外的人。
談及虛坪改革效益,林家正表示,簡單說,沒有買車位的住戶就不用去負擔車道面積,原則上停車空間的面積,就是由有買車位的住戶來分攤,這是修法重點。
吳欣修補充,免計容積調整後,預計降低約1%到2%公設比,加上停車空間計算後,不買車位的人,就少了車道負擔,整體計算下來,認爲縮減5%是沒有問題,消費者也不會遇到坪數灌水的問題。至於是否停車位價格會上漲?吳說,應該是說建商比較可以迴歸總價去算,不會有重複買到的問題,用總價去談,再加上規則都一致,很難再用不同的話術去含糊不清。
至於修法時程,吳欣修說,「建築基礎規則」月底前會預告,預告20天后修正,之後就會直接對外公佈。至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涉及修法,還要先報請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審議,預計10月底之前會送行政院,會趕在本會期送到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