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虛坪改革 內政部:未來停車位改專有可核發權狀

內政部今(25)日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及地政司長林家正報告虛坪改革研議情形報告,其中包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技術規則」配套法規修正情形。(王千豪攝)

內政部今(25)天舉行部務會報,將透過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技術規則」,推動虛坪改革,包括「檢討容積計算」、「停車空間分配」及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一般電梯增列爲免計容積項目」等3大重點,並增訂管委會設置面積的合理標準及上下限。內政部表示,虛坪改革重點之一,就是要將停車位及車道使用空間調整爲專有部分,可核發權狀、明確歸屬。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安排國土署及地政司報告虛坪改革研議情形報告,其中包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技術規則」配套法規修正。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住宅空間在扣除避難、救災及機電維生等必要設施後,許多免計容積額度之剩餘空間常被包裝成非必要之娛樂交誼設施並銷售,導致高公設比住宅產品充斥於市場,增加民衆購屋負擔,因此,內政部將透過修法手段,推動虛坪改革,以打造合理、公平的住宅市場。

國土署長吳欣修說明,國土署負責兩部分,一、修正「建築基礎規則」設計施工篇第162條第一項第二款。過去免計容積涵蓋的項目並無升降機,但現在公寓大廈必要項目中,升降機幾乎等同必要項目,所以把升降機會納到免計容機,可以把免計容積做的更充實,並有效節制免計容積項目被挪作其他使用空間,對於廠商而言可以多一些空間放到一般容積項目裡。

吳欣修指出,另會在162條第一項第二款增訂第二目,增訂管委會使用空間的樓地板不超過基地容積的1%,若未達20平方公尺以上,得設置20平方公尺,且不可以超過免計容積上限的總和。

緊接着,由地政司長林家正說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方向。他指出,這次修法涉及停車空間的改進,現在地下室停車空間都是用公設的方式登記,導致停車空間跟其他的公設混雜在一起。此外,若都用公設登記的話,有些車道的面積可能會分配給沒有買車的人,增加民衆負擔,這次修法把停車空間登記爲專有部分,會是一個獨立的權狀空間。

林家正指出,在停車空間裡大概包含三部分,第一是停車格、第二是車子在走的車道、第三是必要空間,例如下車處或是車子開出去的迴轉道空間,所以這次修法也會有相關配套,包括車道可供整個社區住戶通行、停車空間的基地持分依停車格的面積比例計算、法定停車位只能在社區住戶裡轉移,不能賣給社區以外的人。他也說,制度變革要顧慮可行性,有些正在談的都更案或危老案會有過渡期,已報核的案子可適用舊制,不受新制影響。

談及虛坪改革效益,林家正表示,簡單的來講,沒有買車位的住戶就不用去負擔車道面積,原則上停車空間的面積,就是由有買車位的住戶來分攤,這是修法重點。

至於修法時程,吳欣修說,「建築基礎規則」本月底前會辦理預告,預告20天后修正,之後就會直接對外公佈。至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涉及修法,而且還要先報請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審議,預計10月底之前會送行政院,內政部會趕在本會期送到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