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挨罰百萬!衛生局科長「特赦免罰」 賣案收賄1334萬判16年
▲新竹市衛生局食藥科前科長鄭舒倫貪污遭判16年。(圖/ET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市衛生局食藥科前科長鄭舒倫,涉嫌幫張姓男友的公司銷掉廣告罰單,還把其他10餘家廠商共1190起違規案,交給張男索賄1334萬,張男再把其中約442萬元現金分給鄭舒倫,當成新竹市新屋的頭期款,或是還債。儘管鄭在審判中把責任全都推給男友,但新竹地院仍依鄭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她16年、褫奪公權9年;張男則判10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舒倫從2017年3月20日至2021年1月10日止,擔任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化妝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等業務,而張、邱姓男子分別爲食品公司「恆安行」 實際負責人及登記負責人。鄭舒倫由邱男母親介紹,認識張男並進而交往,張男知道她是食藥科承辦人,便由她幫忙處理「恆安行」被衛生局裁罰的案件,讓裁罰可以免單就免單,可以放着過期就過期,藉此規避罰款。
另張男知道鄭舒倫有負債,除了替她處理卡債、出新竹市北大路房子的頭期款外,兩人還合作索賄,由張男以規避每件違規廣告1至2萬爲代價,向10多家廠商索賄,再由鄭舒倫協助規避掉共1190件裁罰案,鄭私下把裁處書拿給張男,張男再向廠商收賄共1334萬2500元,並把其中約442萬元現金分次交給鄭舒倫,鄭將其中157萬用於購買房地。
張男先建議這些廠商將公司登記地址移到新竹市,讓鄭舒倫取得裁罰處理權限,如果這些公司被其他縣市政府主管單位裁罰,也可出具陳述書,謊稱這些違規廣告都是由設址在新竹市的「恆安行」刊播,把案件移到新竹市衛生局。
接着鄭利用科長職權,將這些案件分案由自己承辦,在行政裁處書上註記「用印後承辦人自行發文」,不送交食藥科專責人員登錄在新竹市衛生局「109年行政罰鍰列管催繳表」及「109年處分書編號表」上列管,導致其中有369件裁罰案件都超過時效,讓這些廠商規避裁罰。
鄭舒倫還在另外750件的裁罰案中,在函文中謊稱廠商廣告刊播時間,早於行政裁處書開立時間,將案件認定爲「已裁處案件」結案,在「結案理由」欄標示「裁處在案」,函文也未依規定陳核給局長。
剩下71件無法逕自結案的裁罰,鄭舒倫則以新竹市政府衛生局函文,要求廠商加強自主管理、已輔導等理由結案,在理由欄標示「逕予結案」。
新竹地院審理時,鄭坦承未對違規廠商開罰,但強調都是張把資料拿走,自己只有行政疏失,但法官認定兩人犯行明確,將兩人依收受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的文書、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判鄭16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張則判10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並查扣鄭以賄款購買的房地。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