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搶玩具受傷 母氣炸求償30萬!法院判保母賠2萬

士林地院

胡姓保母因照顧一名男童疏於注意,導致男童搶玩具時臉受傷,男童母親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士林簡易庭判胡女賠償男童母親2萬餘元,仍可上訴。

2023年2月,胡姓保母受託男童,男童與另名受託育幼兒搶玩具時碰撞,左側臉部挫傷。男童母親主張,胡女未盡應注意照顧義務,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男童醫療費、心理治療費與精神慰撫金,及男童母親精神慰撫金共30萬餘元。

胡女辯稱,她在事發當下立即通知男童母親,指可解除契約,但男童雙親仍同意續託;她依家長請求協助冰敷與熱敷,事後孩子也沒表現出恐懼或拒絕接觸行爲,認爲沒有賠償責任。

法官認爲,胡女刑事部分已被判決過失傷害罪,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但男童母親在事發半年後才帶孩童心理治療,無法證明兩者有因果關係,亦未能舉證親子關係受損,判決胡女僅須賠男童醫療費與精神慰撫金共2萬餘元,本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