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三任董事長齊遭上交所紀律處分,實控人袁亞非去年被罰十年市場禁入
“中華老字號”南京新街口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百,600682)因存在未及時審議及披露對外擔保事項的問題,三任董事長齊遭上交所紀律處分。此前,南京新百實際控制人袁亞非因牽扯三胞集團關於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圖高科,600122,已退市)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被證監會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及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8月21日,上交所和南京新百同時披露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決定書(2025 164號),披露了上述信息。
經查,南京新百存在未及時審議及披露對外擔保事項的問題。
具體來看,南京新百原子公司南京新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存在對外擔保,金額分別爲20.95億元、13.76億元、15.37億元、19.49億元;子公司泰州丹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存在對外擔保,金額分別爲5.31億元、5.47億元。南京新百未按照相關規定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亦未在對應的定期報告中披露。
同時,南京新百還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事項。
三胞集團系南京新百控股股東。2017年7月和8月,南京新百子公司以往來款形式間接向三胞集團及其控制企業支付資金合計4.92億元,於當期收回,實質構成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的期間資金佔用,南京新百未按規定披露該情況。
此外,南京新百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未按規定報送關聯人名單事項。
2017年、2018年南京新百子公司與南京滎煒電子實業有限公司、南京方矩實業有限公司等公司發生交易19335萬元,與南京雷琥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通過南京博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發生交易分別9000萬元、10750萬元。三胞集團作爲南京新百控股股東未及時向上市公司董事會報送上市公司關聯人名單及關聯關係的說明,導致南京新百未對上述關聯交易及後續進展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亦未在2017年和2018年年報中披露,且在《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回覆公告》等回覆公告中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爲此,上交所開出的罰單爲,對南京新百、控股股東三胞集團、南京新百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袁亞非、時任董事長翟凌雲、時任財務總監潘利建、唐志清、時任副總裁錢靜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長楊懷珍予以通報批評。
官網信息顯示,南京新百(南京新街口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始建於1952年8月,1993年在上交所正式掛牌上市,成爲南京市首家商貿類上市公司,是“中華老字號”企業。 2011年5月,公司控股股東由南京新百投資控股集團變更爲三胞集團。公司主要業務涉及現代商業、健康養老與生物醫療領域,覆蓋百貨零售、健康養老服務、臍帶血造血幹細胞儲存、細胞免疫以及醫療服務等業務範圍,目前公司主要營收來源自健康醫療產業。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4月30日晚間,南京新百發布公告稱,披露的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書》顯示,三胞集團關於宏圖高科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審理終結,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 證監會依法對控股股東三胞集團處以400萬元的罰款,對實際控制人袁亞非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同時對袁亞非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同時領到罰單的還有時任宏圖高科董事長、三胞集團總裁楊懷珍被警告、25萬元罰款及3年市場禁入,時任宏圖高科監事會主席、三胞集團副總裁檀加敏被警告、25萬元罰款及5年市場禁入,時任宏圖高科董事兼財務總監宋榮榮被警告、25萬元罰款及3年市場禁入。除上述4人之外,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該案還有時任宏圖高科的16名董監高遭到證監會處罰。
8月21日,南京新百跌1.47%,報8.69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