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對南京新百、控股股東三胞集團、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袁亞非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
觀點網訊:8月21日,上交所發佈關於對南京新街口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袁亞非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南京新百、控股股東三胞集團和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袁亞非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爲:未及時審議及披露對外擔保事項,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事項,控股股東未按規定報送關聯人名單事項。
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南京新街口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袁亞非、時任董事長翟凌雲、時任財務總監潘利建、唐志清、時任副總裁錢靜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長楊懷珍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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