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刷卡通知曝姦情! 見妻露骨對話「太快了…別一起洗」尪臉綠了

新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發現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勇(化名)多次出遊、共宿摩鐵,甚至互傳「想你」、「愛妳」、「開房間」等露骨對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發現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子阿勇(化名)多次出遊、共宿摩鐵,甚至互傳「想你」、「愛妳」、「開房間」等露骨對話,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阿勇與小美須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德主張,與小美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美滿,但妻子外出工作後,經常以「聚餐」爲由夜不歸宿。直到112年1月間,他突然收到信用卡消費通知,一查竟發現是妻子與阿勇在汽車旅館的住宿費用,才驚覺自己「被戴綠帽」。

阿德提出兩人LINE對話截圖佐證,內容顯示阿勇曾傳訊:「完蛋我又想去三峽了」,小美竟回:「找我一起睡嗎?」阿勇還露骨表示:「傳這個我會燒起來」,小美則回:「只有你有」、「想你」。

更誇張的是,兩人還討論「開房間」細節,小美甚至傳訊:「太快了、不要一起洗、不對…好像也沒什麼好遮了」,對話尺度大膽,讓阿德氣炸提告。

阿勇庭上辯稱,當天是因小美酒醉,無法告知住址,纔會送她去汽車旅館,並強調若有姦情,怎會用阿德的信用卡付款「自曝行蹤」?

但法官認爲,若真爲避嫌,理應聯繫家屬或送警局,直接帶去摩鐵明顯不合常理,且若真喝醉,小美還能自行刷卡更顯可疑,因此不採信阿勇說詞。

法官審酌兩人親密對話、出遊合照及多次共宿摩鐵等事證,認定已超越正常社交分際,嚴重破壞阿德婚姻,判阿勇與小美須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