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恢復交通違規「記點和檢舉制」 淘汰不適任駕駛
▲一名78歲高齡駕駛在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撞擊機車和斑馬線上學生。(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一名78歲高齡駕駛昨天(19日)下午疑似肇事逃逸後,在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二度肇事衝撞機車和路人,造成3人死亡。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悲痛表示,三峽悲劇再次證明,駕駛人透過傷害力大的工具,釀成無可挽回後果,呼籲恢復原有記點和檢舉制度,實質審查取代形式換照,並回訓篩選淘汰不適任駕駛。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表示,昨天下午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前發生一起重大車禍,其中有3名傷者送醫後搶救無效,宣告不治。同一日上午在交通部前,有駕駛人團體集結抗議,主張對行人違規開罰高達1萬8千元,完全罔顧駕駛與行人之間「先天不對等」的用路現實、扭曲比例原則,促進會對此深感遺憾。
促進會指出,現行駕駛教育缺乏對「道路用路人階序」的完整理解,也就是「傷害力越大,責任越大」的基本原則。今日在三峽發生的悲劇再次證明,駕駛人因不明原因而沒有正常操作車輛,透過傷害力大的工具,釀成無可挽回的後果,造成至少3名用路人與親人天人永隔。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呼籲,「運安會」作爲國家獨立調查機關,應依法詳細調查本起事故原因外,政府應即刻啓動依據「道路用路人階序」建構的駕訓及考照制度改革,並強化駕駛人監理制度,包括恢復原先記點及檢舉制度,以實質審覈換照取代形式換照。
促進會也建議交通部,應建立回訓機制以篩選並再教育不適任及高風險駕駛人,並從交通3E各方面強化並系統性優先保護最脆弱用路人,避免再有孩童或行人遭受車輛高速撞擊,另提供高齡者其他安全可負擔的出行選擇。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指出,除了昨天三峽的重大事故,四周前彰化伸港也發生車輛衝撞康橋車隊造成多名學生受傷事故,日前在花蓮也發生車輛衝入早餐店造成13人受傷事件,每起道路傷亡,都不是單一駕駛的失控,而是交通制度長期忽視駕駛能力檢驗、工程設計不足、執法失衡等多重結構性問題的結果。若仍忽視日常生活中頻繁發生的事故,下一場悲劇將無可避免再次發生。
促進會強調,唯有正視「汽車與行人之間的先天不平等」,讓殺傷力越大的用路人,瞭解自身的用路責任,發展相應安駕能力,並在道路工程設計上,優先保護最脆弱的行人,交通安全才有可能真正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