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法案三讀清倉 放寬臺鐵資產活化限制助攻還債

立法院9日院會今(9)日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有望活化臺電資產,增加收入解決債務;《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以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擷取自國會頻道)

黃敬文/臺北報導

立法院9日院會原先預計成爲「反廢死、反戒嚴」攻防戰場,後經朝野協商後改爲無異議的民生法案清倉日,除《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三讀後,今(9)日再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有望活化臺電資產,增加收入解決債務;《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以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

本次通過的《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修法草案,增訂基金經管資產不受「國有財產法」第28條之限制;另增訂基金經管資產指定爲古蹟或登錄爲歷史建築者,其定着土地原依法可建築之基準容積受到限制部分,得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1條規定辦理容積移轉。

針對資產處分效益,鐵道局曾分析,4處基地包含臺北車站E1E2收入、臺北機廠收入、高雄港站及臨港線收入、國產署非公用收入,修法前預估30年收益僅288.85億元,修法後可達1762.91億元,若沒修法,恐難解決近1700億元的歷史債務。

《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則調降原產自巴拉圭之去骨豬肉、已調製或保藏之牛雜碎、小麥粉、塑膠瓶、襪類及褲類紡織品、卑金屬製瓶蓋等17項貨品第2欄關稅稅率至免稅;米菓貨品調降至10%;另天然蜜貨品分3年逐步調降至20% 。

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則修正第58條的條文「爲防止逃漏、控制稅 源及促進統一發票之推行,財政 部應訂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其 經費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 提出百分之三,以資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