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喊鍘 和山光電二期火速廢止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二期違法,經濟部能源署24日廢止二期施工許可。(立委柯志恩服務處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因業者違法開發51公頃山坡地,造成山林被濫墾、地貌劇變,網友狠酸「綠色奇蹟」,在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後,市府23日廢止二期水保計劃。原本經濟部能源署要等實地瞭解,再決定是否撤銷電業許可,但傳出經濟部長郭智輝在立院備詢迴應「接到高雄市政府的公文就會廢除」後,能源署24日便火速宣佈,廢止業者二期施工許可。
大樹光電案爭議延燒,業者因違規在不可開發區施工、未落實水土保持監督,導致土砂外流,情節重大。陳其邁24日重申,23日已去函經濟部能源署,盼儘速撤銷業者籌設跟施工的許可;違反水保法部分,也希望橋頭地檢署能夠儘速偵辦釐清真相。
經濟部表示,和山案場一期部分面積大約三分之二,且已施作完成,此次廢止的是二期施工許可,這是配合高雄廢除其水保工程許可,等於和山光電二期工程全部終止。
經濟部強調,爲防止業者投機行事,已跨部會建立資訊透明專區及與地方政府合作光電跨域廉政合作平臺,杜絕業者僥倖心態。至於外傳因部長一句話才火速拍板廢止二期施工許可,能源署強調,一直與高雄市府密切合作,日前也說明若業者違反法規,就會做最嚴格處理。
國民黨高市議員邱於軒昨痛批,一期違法在於業者裝設太陽能板的範圍超過開發計劃允許範圍,但一期似乎只要水保改善完成,業者仍可持續營運,所謂「廢止」只是做半套。
長期監督此案的民進黨高市議員黃飛鳳怒批,高市府過去都不把光電案當一回事,現在鬧成這樣,不分中央、地方都該好好調查、督促業者,但目前仍有諸多疑慮,包含整體建蔽率、一期跟二期開發許可證是否同一張等,她也將追蹤一期水保是否確實改善。
和山裡民直言,市府有責任監督業者還原山林地貌,不能只把責任推給中央,很擔憂若水保未在汛期來臨前改善,每天都要活在土石流危機的恐懼裡,不想成爲小林村翻版,盼政府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