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廢光電板 環部限期清除

環境部談太陽能光電板概況

丹娜絲颱風從嘉義登陸,造成中南部太陽光電板出現「掀翻」災情,外界關注何時能清理完畢。環境部17日表示,已要求業者在二週內完成清除,也請太陽能回收處理業者務必並於1.5個月完成去化,確保廢棄物妥善處理,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裁處最高300萬元罰鍰。

對外界重視的污染狀況,環境部表示,有針對本次受災的新莊、溪漧、新塭三個滯洪池與日運魚塭進行檢測,監測十項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結果顯示有5~6項爲未檢出、包括鉛,而銅也遠低於環境的標準,僅部分場域的錳數值因當地背景值偏高外,其他所有數值皆未超過相關標準基準,顯示短期內破損的光電板對水質尚無影響風險。

對災損光電板概況,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總計約14.5萬片光電板、重量約2,800公噸,嘉義縣災損規模高達11.4萬片,包括受損最嚴重的嘉義新塭滯洪池岸場損毀約5萬片,已安排業者案場與處理廠簽約洽談,清除費用全數由業者自行負擔。當前臺灣有四家專業清理公司,每月處理量能約4,400公噸。

對安全性方面,工研院綠能所所長劉志文表示,太陽光電板和一般的乾電池完全不一樣,太陽光電板由矽晶片組成,是固體且穩定、不會漏液,且包括鋁框等架構都是無毒的。他強調,太陽光電板出廠時,需要經過國際測試,臺灣的標準與國際間相同,甚至業者會做出更高要求的測試,包括打破供電板、泡在雨水中,其溶出的金屬量皆遠低於標準值。

不過,彭啓明也指出,鑑於重金屬的釋放通常需要較長時間的作用纔會發生,環境部後續還會密切關注長期相關影響,因此要求業者加速清理受損模組,確保環境安全。

環境部也強調矽晶型太陽光電模組材質具穩定物化性質,與製程產生或具溶出毒性之有害廢棄物不同,爲一般事業廢棄物,並應由業者負責清除及處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