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光電案滅村隱憂未解!僅2期火速廢照 柯志恩:1期仍可施工
▲高雄大樹和山裡光電案場,山林遭濫砍。(圖/翻攝柯志恩FB粉絲專頁)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在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後,昨經濟部火速撤照,廢止和山光電許可。不過立委柯志恩指出,原以爲經濟部出手,大家就可以拍拍手,讓整個案子畫下句點,但詢問後發現經濟部廢止的,只是不合格的二期光電許可,但一期工程早已插滿光電板,若限期改善完成,即可恢復施工及並聯發電,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未解。
針對光電案爭議,柯志恩整理經濟部能源署的說法指出,屬於市府權責的水保許可部分,第二期水保許可廢止,但第一期水保許可仍有效。其中,第一期工程超出開發範圍,能源署6/13開罰150萬元,目前要求限期改善,若改善完成,未來可繼續施工,完工後可發電,預計發電量30MW。
換言之,高雄市府廢除和山光電二期水保許可,等於「二期計劃」終止,但已經完工且插滿光電板的一期工程,經濟部認爲業者依法施作,未來仍可繼續發電。
▲高雄大樹和山裡光電案場,山林遭濫砍。(圖/翻攝柯志恩FB粉絲專頁)
第一期目前限期改善中,未來若改善完成,即可恢復施工及並聯發電。柯志恩質疑,第一期限期改善是哪些部分?是超出開發範圍必須復原?還是第一期水土保持必須改善?能源署應該說明清楚,而非用「撤照」當障眼法。
再者,柯志恩請問經濟部,業者未依開發計劃不是一天兩天,直接大規模整地,將整片山林砍光,主管機關都在睡覺嗎?相關官員有善盡監督之責嗎?之前被舉發罰款幾次,爲何非但沒改進反而愈挖愈誇張?
柯志恩強調,和山光電出了這麼嚴重的問題,究竟誰該負責?和山光電二期工程撤照了,但一期還在,業者未來仍可能取得執照發電,居民長期擔憂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未解,守護大樹人的安全,絕不妥協。
▲▼高雄大樹光電板吃掉山林!檢方勘查見「一片黃土」分案追查。(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對此,高雄市政府迴應,本案第一期水土保持工程計劃已於113年12月完成。高市府水利局自核定水土保持計劃後,積極監督業者實施水土保持,相關監督檢查總計15次,違規裁罰7次共108萬元。
因業者違反開發計劃及水土保持計劃情節重大且明確,本府已於114年6月23日廢止第二期水保計劃,要求業者須完成恢復植生及防汛設施等水保改善,並恢復原土地使用。另已函請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本於職權部分廢止原相關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
高市府強調,本案籌設、施工與執照之許可及廢止,皆屬電業管制機關經濟部能源署職權。本案因地表裸露與水土流失違反水保法,未落實水土保持計劃被廢除計劃案水保工程許可,能源署已說明將依法廢止光電許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