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憲訴法修法釋憲 大法官14日火速受理

立法院民進黨團針對《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2日召開114憲立字第1號聲請案公開說明會。大法官謝銘洋(中)擔任審判長,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右下)等以聲請人名義出席發言,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左下)等以「關係機關」立法院的代表出席發言。(中時資料照片,陳君瑋攝)

51位民進黨立委針對《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2日開說明會後,5月14日經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

今年1月23日賴清德總統公佈《憲訴法》修正條文,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同意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的評決門檻規定。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51名綠委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8位大法官依照聲請內容,條列10項憲法上爭點,並以「說明會」方式開庭審理,由柯建銘及立院代表、專家陳述意見,但除了第1項確認聲請釋憲立委是否在修法三讀程序反對,及最後1項問題,立法院針對行政院所提覆議案所爲的表決是否是法律案程序外,另8項問題全是針對三讀程序進行違憲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