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提釋憲批「假刪預算之名,行修憲廢院之實」 大法官受理了
監察院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圖左)在訴訟代理人、律師王首雁陪同下,到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中時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監察院認爲預算遭立法院大幅刪減,業務費遭刪逾96%,嚴重影響機關運作,到司法院遞狀時拿出寫着標語的釋憲聲請書,上面寫着「反對刪減預算之名,行修憲廢院之實」,憲法法庭28日經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
監察院主張,爲行使職權,認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刪減監察院歲出預算之法定預算部分,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溯及自114年1月1日失效。
另外民進黨51位立委針對《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5月12日開說明會,憲法法庭14日已同意受理,但強調尚未裁準暫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