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位大法官火速受理綠委提憲訴法修法釋憲案 尚未凍結法條
《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覆議失敗後,總統今年1月23日公佈,綠委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案(中時資料照片)
攸關朝野攻防的《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民進黨立委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案,憲法法庭14日受理但尚未裁準暫時處分、凍結法條:憲法法庭12日召開說明會時,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質疑目前8位大法官人數,未達修法後的門檻,可否開說明會、審理案件?司法院表示,大法官受理與否的要件,沒有修正,且主筆大法官在裁判之前不公開。
司法院指出,憲法訴訟法第32條規定,聲請不合法或顯無理由者,憲法法庭應裁定不受理。聲請案件之受理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者,應裁定不受理。
今年1月23日賴清德總統公佈修正《憲訴法》條文,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同意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的評決門檻規定。去年11月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任期屆滿卸任後,至今尚未由立法院審查通過大法官提名人、補足缺額,憲法法庭依修正後的《憲訴法》,無法作成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