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環境衝擊 不能迴避
環境部長彭啓明昨受訪指出,太陽能發電元件外層以玻璃及鋁框緊密封裝,非屬有害廢棄物,不會造成任何污染。記者曾吉鬆/攝影
日前丹娜絲颱風暴風圈掃過臺灣西部,在屏東佳冬外海,原本象徵「綠能創新」的離岸光電浮臺,卻無法抵禦這場風暴,全數被風雨摧毀,基座殘骸被海浪衝上岸邊。
然而,環境部長彭啓明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卻稱「毀損光電板並非有害廢棄物,水質抽驗也都符合標準,不會造成污染」,表面上是爲穩定社會情緒,實則反映政府在面對極端氣候下的綠能災害時,缺乏深入而科學的理解,亦無系統風險意識。
所謂「不會造成污染」的結論,建立在僅抽驗四處案場的短期樣本上,既忽略了災後污染的潛伏性與累積效應,也迴避了綠能設備在破損狀態下,對環境可能造成的潛在衝擊。
再生能源發展的確是世界潮流,聯合國與各國皆已將「淨零碳排」列爲未來目標,太陽光電、風能、海洋能等綠能形式也被視爲減碳的利器。然而,每一種能源技術的部署前提,都必須仰賴在地的地理、氣候與社會條件。以此次屏東離岸光電浮臺受創事件爲例,臺灣位處西北太平洋颱風路徑上,每年夏季平均有三至五個颱風來襲,且具強度高、風向變化劇烈的特性。若光電設備無法應對這樣的環境變數,即便科技理論上可行,也無法在實務上持久運作。換言之,技術的可靠性與災害應變能力,應是能源建設的優先考量,而不是單憑政策目標盲目推動。
此外,從產業層面來看,這場風災更暴露出臺灣綠能基礎建設技術尚未成熟。光電浮臺雖有輕便、模組化的優勢,但其結構強度、錨定系統與抗風抗浪能力,需仰賴精密的工程設計與材料科技。目前我國在此領域尚缺乏完整的標準與實證基礎,相關工程技術多仰賴國外專利與經驗移植,無法配合本地極端氣候條件即時調整。再者,我國海洋工程人才長期以來培養不足,相關研究機構與民間企業的合作機制薄弱,無論是設計、建造、維運或事後修復,皆缺乏本土化能力,使得每次災害來襲都成爲一場技術考驗,更浪費公帑。
因此,臺灣未來的綠能發展策略,應以「技術成熟度」與「環境適應性」爲核心原則,逐步建立起以本土地理條件爲基礎的能源模型。政府應強化與國內大學、研究機構及工程公司合作,投入浮臺設計、耐風力測試、離岸錨固系統等關鍵技術研發,並推動「智慧能源防災體系」,結合氣象預警、設施調度、快速修復等功能,提升綠能系統的韌性。此外,業者也應建立風險揭露與責任保險制度,避免在災害發生後把損失轉嫁給政府與社會,確保能源轉型可持續、可負擔。
臺灣的綠能之路,不能只是追求數字漂亮的短期成績,應以腳踏實地的專業規畫爲根本。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讓綠能在這片土地上生根茁壯,而不是在風雨中一擊即潰,成爲政策口號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