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律師當訴訟代理人 陸委會:是否逾越由臺中地檢處理
圖爲臺中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地院審理民事案傳出陸籍的劉姓律師主張要擔任訴訟代理人,引起對造臺籍律師蔡昆洲當庭抗議,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樑文傑說,陸籍劉姓律師在申請來臺的職業填表上,身分爲該案公司的顧問,至於來臺後,是否有在法院執行律師職務,或是單純做該公司的訴訟代理人,「這個事實並不明確」,要由臺中地檢署處理。
樑文傑說,就該案,陸委會了解陸籍劉姓律師,是因爲臺中地方法院一起民事訴訟案件傳喚到庭,他以法院傳喚文書申請入境臺灣。樑文傑說明,兩岸之間常有類似需求,大陸人士因訴訟來臺去年約八十幾件。
樑文傑表示,在入境申請職業填表上,劉姓律師填寫是該案公司顧問,並未寫出律師身分,至於來臺後,是否有在法院執行律師職務,或是單純做該公司的訴訟代理人,「這個事實並不明確」,要由臺中地檢署處理。
樑文傑說,過去因訴訟來臺的大陸人士,多是原告或被告本人,此次爲罕有的有代理人來臺,對於這樣的狀況,陸委會會會同法務部跟移民署進行通盤檢視。
本報稍早報導,就該案法務部今表示,依律師法在臺執行業務,須具備臺灣律師資格,本案是否違反律師法,已由臺中地檢署分案調查中。
法務部官員指出,法律規定訴訟代理人不一定要具備律師資格,不過,本案有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則應由主管機關陸委會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