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到居留證就離家 這種老婆不能要了!悲情男終結爛婚

領到居留證就離家出走,這種老婆不能要了!悲情男終結爛婚,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越南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23年底結婚,並約定小萱來臺共同生活,不料,小萱在2024年10月請領居留證後竟拒絕返家,小萱雖在去(2025)年4月晚間突然返家,但作息十分異常,且經常不告知去向就行外出。阿國不滿婚姻已存在無法維持之重大事由,且可歸責於小萱,憤而訴請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阿國的哥哥證稱,小萱原本與弟弟阿國同住,小萱離家那天,是阿國帶她前往移民署辦手續,他得知小萱並不願配合,便前往移民署查看,才知道是小萱拒絕與阿國返家。因此也在移民署官員建議下,由移民署翻譯人員協助拍攝小萱拒絕返家的影像。

阿國的哥哥表示,他認爲小萱對於去處已有底,因此拒絕返家,也認爲小萱應該是預謀且有人接應,從小萱離家後就未再見過她了。阿國的母親則表示,自小萱領到居留證後,就未再見過媳婦小萱了,他們並沒有跟小萱發生爭執,不知小萱爲何離家。

法官考量,雙方的婚姻關係仍存續中,小萱之前在取得居留證後逕自離家未歸,雖於去年4月返家,2人雖然同住一屋檐下,但仍各自生活,也未見雙方有任何積極修復婚姻情感之舉,可見雙方已形同陌路且均無維持婚姻之意願。

法官審酌,難以期待雙方婚姻有修復之可能,堪認已存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無須強求繼續維持婚姻形式。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