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推「青年可負擔住宅」 內政部:設定地上權有望納入社宅

房價居高不下,國人居住負擔攀升。國民黨立委牛煦庭5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指出,內政部定義我國住宅政策是以「社會福利」爲核心,透過社會住宅展現照顧弱勢的精神,但年輕人不婚不生的主要壓力仍是房價與房貸負擔過高,呼籲中央應思考將「青年可負擔住宅」納入政策方向。

牛煦庭指出,9月住宅租金指數109.27,年增2.14%,還連七個月達到108以上,顯然租屋負擔過高;今年第1季全國平均房貸負擔率達44.53%,單看六都更高達50.88%,依世界銀行標準,房貸負擔率超過30%即屬不合理,「超過50%的壓力,對六都民衆而言更加沈重」。

牛煦庭指出,新加坡建屋發展局HDB主導的組屋政策,明確規範家庭優先、單身者須滿35歲才能申請,且僅有地上權並設定五年閉鎖期,購買者也綁定相關身份,使用期滿歸還政府,制度完整且可循環運作,臺灣應思考如何從社會福利導向邁向「可負擔住宅」模式。

國土署長吳欣修迴應,新加坡有97%的土地爲國有,在1965年左右就全力發展廣推組屋,以類似設定地上權的做法,持續輪替買賣下去;相較之下,臺灣國有地有限,社宅推動僅十餘年,短期內難達到新加坡的規模;且房市近年供給量大、空屋率升高,未來政策會從減碳與活化角度出發,鼓勵更多空屋釋出作出租宅。在直接興辦社宅的部分,也會用其他創新方法,例如設定地上權,引入BOT讓民間參與社宅興辦與經營。

牛煦庭表示,地方政府已經陸續拋出「可負擔住宅」的構想,年輕人也對相關政策有所期待,但憂心中央與地方不同調,他呼籲中央應統合方向、加強溝通,讓住宅政策不僅止於照顧弱勢,也能迴應年輕世代的居住需求。

吳欣修指出,未來在社會住宅的興建上,政府已研議「設定地上權」與社宅混合搭配的模式,作爲住宅政策的創新方向,這也是就是可負擔住宅的項目之一,相關計劃也已報院討論中;此外,桃園已經相關規定納入都市計劃桃園市的施行細則內,彰化也有相關的溝通與討論,中央會尊重地方政府的創新做法,但仍須檢討《民法》、《土地法》等法規限制,確保政策可執行與可持續。

依據官方先前公告的「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劃」社宅目標,以「直接興建、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三大方向進行。其中,今年至2023年直接興建13萬戶社宅,再加上去年底之前完成的12萬戶社宅,共計達成25萬戶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再加上25萬戶包租代管及50萬戶租金補貼,預計2032年達成百萬戶社宅目標。

內政部長業務報告中亦指出,截至10月底,全國直接興辦社會住宅達12.1萬戶,包租代管超過10.1萬戶,租金補貼覈定達87.3萬戶,合計突破百萬戶。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目前總體的社會住宅興建計劃仍在檢討中。除土地與資金來源外,也需納入氣候變遷與永續建築等新變數,對社宅興建方式與進度帶來調整,相關內容,內政部將持續進一併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