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好心收容 出獄吸膠男竟砍死對方判刑11年

陳姓吸膠男出獄後被賈姓友人收留,因吸膠被發現遭指責,竟持刀砍對方,延至18天后死亡,陳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1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有吸食強力膠惡習的陳姓男子,2024年1月底出獄借住賈姓友人家,同年2月2日陳男吸膠遭賈男指責,2人起口角,陳男竟拿菜刀狠砍賈男頭部11刀後逃逸,賈男受傷後竟未報警、就醫,同住的房客18天后察覺異狀報警,賈男已因低容積性休克,慢性失血過多死亡。臺南地院審理後認定賈男死因是未就醫,依殺人未遂罪對陳男判刑11年,執行完畢後受監護處分5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於去年1月30日出獄後,向68歲賈姓男子借住臺南市仁德區成功一街的住處,同年2月2日凌晨2時左右,陳男在2樓廁所吸膠,被賈男發現出言指責,陳男惱羞成怒,竟到廚房拿菜刀,朝賈男頭部後方猛砍至少11刀,造成賈男頭部外傷並慢性出血,陳男行兇後誤認賈男已經死亡,隨即攜帶凶刀逃亡。

案發9日後,向賈男租屋的1樓房客久未見賈男下樓活動而報警,不知賈男遭砍受傷的警員前往關心賈男身體狀況,詢問是否須就醫,當時意識清楚的賈男表示不舒服但已服藥,拒絕就醫。結果再9日後(同年2月20日),1樓房客又因多日不見賈男,上樓查看發現賈男已經死亡而報警。

檢察官會同法醫解剖,鑑定後認爲賈男是因頭部遭人砍殺,導致慢性出血,引發低容積性休克,失血過多而死亡,推估死亡時間爲2月12至15日之間。警方從鄰居口中得知58歲陳男曾借住賈宅2天,認定他涉嫌重大,持拘票將他逮捕,陳男早將兇刀、血衣丟棄,但身上褲子上還有血液噴濺痕跡。

法官認定,死者賈男在陳男對他頭部砍殺10日以上才死亡,故賈男死亡主因在於拒絕就醫,陳男的殺人行爲與賈男死亡,有因果關係中斷情形,他不需要就賈男死亡結果負責,但仍應就殺人未遂行爲負責;因陳男長期吸食強力膠,罹患「認知障礙症」,依精神鑑定報告建議,命令陳男在執行有期徒刑完畢後,須接受監護處分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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