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替女友出氣!遭前男友刺死 兇手判刑14年
陳男替女友人出頭,遭王男刺死,嘉義地方法院國民參審判王男14年徒刑。(本報資料照)
陳姓男子替黃姓女友人出頭,在網路嗆黃女的王姓前男友,王男不甘受辱,2024年11月間約陳男談判,一碰面就爆發衝突,王男持預藏利器刺穿陳男的心臟,送醫不治,嘉檢依殺人罪起訴陳男,今(4)日嘉義地方法院國民參審判決王男14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5歲王男與黃女曾是情侶,因故分手,2024年11月11日晚間,黃女向陳男抱怨與王男交往的問題,陳男透過網路社羣平臺向王男嗆聲,藉此替黃女出氣。
王男認爲受屈辱,同年11月12日凌晨邀集其鍾姓、羅姓等6名友人,到黃女父親承租的嘉義縣水上鄉柳鄉村一處鴿舍對面鐵皮屋,當場有陳男、黃女等共5名男女在場,王男與陳男發生口角爭執,在場衆人勸阻。
王男竟乘陳男及其他在場之人不注意時,拿出1把刀,2次刺向陳男,分別刺中陳男的左手前臂及左側胸腔,造成該2處穿刺傷,且刺穿陳男的心包膜及心臟,陳男送醫後因刺穿心臟大量出血及左側氣血胸,宣告不治。
國民參審法庭審理認爲,王男心智正常,行爲時的認知與精神狀態,應可知悉利刃插入左胸即可能造成直接死亡,仍持用利刃刺穿陳男心臟,旋即逃離現場,任由陳男死亡,足認王男有殺人之直接故意,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王男目前羈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