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死債主竟怒譙死者「罪有應得」 法院判無期徒刑確定

蔡姓男子無力償還債務,懷疑債主林姓男子覬覦財產砍殺林男(中時資料照片)

男子蔡穎徽無力償還320萬元債務,還懷疑林姓債主覬覦他經營的餐廳,2022年6月拿刀砍死林男,他殺人後還向檢警合理化殺人行爲,聲稱是林姓債主罪有應得,檢方起訴後具體求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蔡穎徽因所經營餐廳經營不善而有資金缺口,經由朋友介紹與林姓男子認識,他在2017年至2019年間陸續向林借款320萬元,後來因爲蔡經濟狀況不佳,無法承受長期債務疊加及每月應支付約4萬5000元之利息壓迫,並懷疑林藉此覬覦其所經營之上開餐廳,而引起殺人動機,並預謀計劃殺害。

2022年6月11日蔡男乘林背對他洗車之際,持預先準備之未扣案番刀1把朝林之後腦猛力揮砍數下,期間雖經林多次詢問:「我哪裡得罪你」(閩南語),蔡穎徽仍持續持番刀朝林之頭部、胸部及腹部等人體重要部位揮砍,雖林奮力抵抗,蔡穎徽不僅未罷手。

蔡男改持木條及後再從其隨身側揹包內起出藍波刀1把,持之朝林之頭部猛刺,林因遭多重砍切頭、胸與腹部、背部軀幹銳創及雙上肢多處防禦性銳創,並造成顱骨骨折、顱內創傷性出血、血胸,最後因爲創傷性休克死亡後,他再將林的屍體拖行到住處旁之草地上,並以瓜藤掩蓋,隨後至竹林內換下沾有血跡之上衣及褲子,接着返回案發現場,使用水管沖洗地上之血跡以掩飾犯行。

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認爲,蔡男殺人犯行之犯罪情狀尚非情節最重大,他在監獄中長期隔離,一方面並未阻絕其親友探視,且可透過監獄行刑法所定之輔導、教育程序促使其改過遷善,若確實悛悔有據,尚可審酌是否假釋,另一方面更可避免他再犯,以達保護公衆及社會安全之防衛目的,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