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捐9戶上億房產給行天宮...養女提告討回2房 法院這樣說
89歲張姓老翁3年前將位於臺北市南港區7戶、信義區2戶、價值逾億元房產贈與給行天宮,但張的養女指控老翁已經精神錯亂,分別於臺北、士林地方法院提民事訴訟請求塗銷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臺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行天宮應將信義區2戶房產移轉登記塗銷,返還房產,可上訴。
張姓老翁因心智缺陷等2023年已被士林地院裁定受監護宣告,由養女擔任監護人。養女主張,張2022年受精神精神疾患所苦,到處走訪宮廟訴求恐遭他人侵害,時常語無倫次、答非所問,已精神混亂而無辨別事務的能力。
養女認爲,未料張接觸行天宮後,卻於2022年11月30日籤立捐贈契約書並經公證,將臺北市南港區7戶、信義區2戶房屋全數贈與行天宮。其中,信義區2戶房產是2023年1月13日送件辦理過戶,現已是行天宮所有。
養女主張,然而,張因心智缺陷、嚴重精神障礙,導致無法爲法律行爲,因此雙方贈與契約、移轉登記無效,提告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行天宮認爲,張是主動接洽表明願意捐贈名下不動產,當時贈與時意識清楚且精神狀況良好,並沒有無辨識能力或精神錯亂,且行天宮也沒有詐欺張,且不動產移轉是張本人同意並提供身分證影本、印鑑證明及印鑑章等,交付行天宮及地政士辦理移轉登記,並無以書面委任辦理移轉登記,請求駁回訴訟。
臺北地院認爲,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書、用藥紀錄、精神鑑定報告書等,確定張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輕度失智症,張因心智缺陷、嚴重精神障礙,導致大多時候不能清楚辨識意思表示,不具管理財產的能力,張也符合監護宣告資格,認定張捐贈當下現實理解與判斷能力已有障礙。
法院根據證人說法,認爲張2022年7月間的病徵已有妄想、懷疑被害、邏輯思考鬆散、不具法律辨別能力,認爲養女主張有理由,因此信義區2戶房產的贈與,因張的精神疾患、精神錯亂而無效,判決行天宮應塗銷不動產移轉登記,張仍是房產的所有權人。
臺北市行天宮受贈上億房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