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驚呆!亡子戶籍現神秘婚姻 法官認證:無結婚真意
老爹驚呆!亡子戶籍現神秘婚姻,法官認證:「無結婚真意」,判決這段跨海婚姻自始不存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阿國在處理亡子阿華(均化名)身後事時,赫然發現阿華的戶籍竟多出一名「大陸妻子」歡歡(化名),而全家人竟從未聽聞過此事。經向移民署查證,該女子20年前赴臺一次後便未再入境,雙方根本未曾同居。法官審理後認定,兩人並無「真實結婚意願」,判決這段跨海婚姻自始不存在。
判決書指出,阿華於2024年病逝後,阿國與妻子小萱(化名)在辦理除戶時,從戶籍謄本上驚見記載,兒子阿華於2002年與大陸女子歡歡結婚,並於2023年在臺灣登記。這突如其來的「婚姻紀錄」讓家人滿頭霧水。
阿國說,兒子生前與他同住並且生活單純,也從未帶回任何女子介紹爲妻,阿華的身體不好、經常住院,他們家根本沒辦過婚宴,哪來的大陸媳婦?阿華的兄長作證表示,弟弟生前確實曾短暫赴大陸,但未曾提及婚姻一事,若真結婚,家裡怎麼可能完全不知道?
依據移民署申請資料發現,歡歡在2024年離境後,20年來未再入境臺灣;阿華與歡歡也從未共同生活。法官進一步查覈海基會送達文書時,對方竟回覆,本人從未到過臺灣,身分被冒用,拒收訴訟文件。法官認爲,這段婚姻極可能是「形式登記」,並無實質夫妻關係。
法官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2條規定,臺灣與大陸人民的結婚方式與要件應依行爲地法律(即大陸婚姻法)認定。依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5條、第8條規定,結婚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並「親自登記」,若缺乏結婚真意,即屬無效。
法官審酌,本案中,雙方既未同居、未履行婚姻義務,且一方否認身分,顯無合致之意思。法官認定,阿華與歡歡在大陸登記的婚姻,「缺乏真實結婚意願」,依法自始無效,應確認雙方婚姻關係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