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每月1萬都沒給 現在難以過活現世報!兒子也不要養他

老爸當年每月1萬元都沒給,現在難以過活成了現世報!兒子也不要養他,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指控父親阿華(均化名),在2002年他未滿2歲時,父母親離婚並約定由母親擔任親權人,而父親應按月給付扶養費1萬元,直到他成年或大學畢業爲止,但父親並未支付也很少探視,父子關係疏離。不滿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因此向法院請求准予免除他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法官考量,阿華現年58歲,目前無工作,最近1個年度申報所得爲1584元,名下無財產,依據他的現況,堪認現屬不能維持生活之人,自有受扶養之必要,而他的兒子阿國爲法定扶養義務人,依法負有扶養義務。

阿國的母親證稱,離婚1年多的時候,阿華有時候兩、三個月、有時候半年付1次,當初約定每月1萬元的費用,之後就沒有了。本來要支付到成年,但是他只付了1年多,以後就沒有再付了,而且也沒有再來探視兒子。

法官審酌,阿華身爲人父,在阿國成年前,依法負有扶養義務,但卻自阿國年幼時,未曾盡任何扶養義務,有違身爲人父應盡之責任,顯然已構成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免除其對父親阿華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