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中捷砍人案定讞!洪淨曾下跪與被害人和解 判刑9年9月

▲臺中捷運兇手洪淨遭判刑定讞。(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中捷運去年5月間發生砍人案件,兇手爲高雄市男子洪淨,他因不滿社會,模仿10年前的臺北捷運殺人事件,希望藉此讓人看見自己。他的持刀攻擊事件造成「長髮哥」許姓男子與呂姓少年受傷。案發後他遭逮捕並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刑10年,案件上訴二審,洪男當庭下跪向被害人道歉,也達成和解,二審因此改判有期徒刑9年9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定讞。

臺北捷運於2014年5月22日下午16時22分至16時26分,列車編號222號列次,自南港展覽館站開往永寧站,在龍山寺站和江子翠站之間的列車上、編號2118和3118號、117與118編組的車廂內發生隨機殺人事件。當時造成4人死亡24人輕重傷,案發後震驚社會。兇手鄭捷也在2016年5月10日定讞後執行槍決伏法。

時隔10週年後,2024年5月21日中午左右,臺中捷運一列由水安宮站開往市政府站的列車上,20歲男子洪姓男子持菜刀及水果刀隨機攻擊車上民衆。現場17歲的呂姓少年受傷,另外27歲的許姓男子「長髮哥」因奮力抵抗,制伏洪男,自己臉部也遭砍傷,洪男也受傷。

案發後檢警隨即逮捕洪男並聲押獲准,洪男供稱,因爲對社會不滿,想要在北捷隨機殺人案發10週年時,以殺人的手法引起注意,讓外界知道自己,所以纔會犯案。全案依照「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時,洪男辯稱自己沒有殺人犯意,但合議庭法官認爲他攻擊的部位均爲頭部、胸部等重要部位,確實具有殺人犯意。另外洪男也主張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法院將他送鑑定後,認爲並無影響他行爲時的違法辨識能力,因此不採信這個抗辯。最後一審法院將他判刑10年。

案件上訴第二審,臺中高分院審理時,洪男當庭向呂姓少年下跪道歉,並念出事先寫好的道歉信,強調「活着有希望」。此外,洪男也與「長髮哥」許男達成和解,因此二審改將他判處有期徒刑9年9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