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隨機砍傷2人 護專生判9年9月定讞
洪姓護專生去年5月21日在臺中捷運持刀隨機攻擊乘客,「長髮哥」(中)許瑞顯奮勇上前制止,兩人發生扭打。圖/截自黑色豪門企業
高雄市洪姓護專生去年選在鄭捷案10週年同日,拿水果刀、菜刀在臺中捷運車廂內隨機砍人,釀2傷,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10年徒刑;臺中高分院考量洪與2名被害人成立調解,改判9年9月徒刑。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洪自稱對家庭、求學不滿,想藉殺人「讓全臺民衆看到自己」,刻意選在北捷鄭捷隨機殺人10週年、去年5月21日在臺中捷運砍人,「長髮哥」許瑞顯、呂姓少年被砍傷。檢方認爲洪朝人的頭頸部要害揮砍,殺人故意甚明,又企圖和乘客玉石俱焚,建請從重量刑。
上訴二審期間,洪在呂姓少年出庭時,不顧法警制止,當庭向呂下跪道歉,另拿出親筆書信,描述過去因遭霸凌「心態不成熟」,向法官懺悔「就算無法減刑,也希望法官理解」。
二審審酌,洪與呂姓少年以一定金額達成和解,撤銷一審7年10月量刑,改判7年6月,應執行刑減爲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