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改革升級:設置科創成長層,力挺未盈利企業上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崔文靜 北京報道第五套標準擴容、試點IPO預先審閱機制……在6月18日舉行的2025陸家嘴論壇上,證監會主席吳清宣佈資本市場領域系列重要政策。

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科創板改革新政——“1+6”政策組合拳。這被一些業內人士視爲2024年“科創板八條”基礎上的升級版本,內容更全、力度更大。

何爲“1+6”?

綜合吳清主席及證監會、上交所6月18日發佈的系列政策,“1”是指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並且重啓未盈利企業適用於科創板第五套標準上市。

科創成長層將彙集科創板的全部未盈利企業,包括已經上市、尚未盈利的上市公司。這些位於科創成長層的企業,將被冠以統一的標識——股票簡稱後添加“U”。

“6”則指六項具體措施,具體包括:

一是對於適用科創板第五套標準的企業,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

監管鼓勵發行人自主認定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但不做強制要求。

二是面向優質科技企業試點IPO預先審閱機制。

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業將適用該機制,適用該機制後,發行人可以推遲IPO信披時間,但上市審覈標準不會降低。

三是擴大第五套標準適用範圍,支持人工智能、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更多前沿科技領域企業適用。

四是支持在審未盈利科技企業面向老股東開展增資擴股等活動,用於持續研發等用途,專款專用。

五是健全支持科創板上市公司發展的制度機制。鼓勵吸收合併上市不滿3年的科創板上市公司。

六是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市場功能。豐富科創板指數及ETF品類,將科創板ETF納入基金投顧配置範圍。

值得注意的是,“1+6”新政並非證監會推出的全部利好措施,根據吳清在2025陸家嘴論壇上的講話,接下來,證監會還將出臺一系列資本市場利好政策,包括推出科創債ETF等科技企業融資工具;通過在上海設立專門科技公司等方式培育耐心資本;發佈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制度優化方案等資本市場開放政策;以及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程序等激發上市公司做優做強動力的相關新政策。

“1”:設置科創成長層

根據吳清介紹,“1”是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並且重啓未盈利企業適用於科創板第五套標準上市,更加精準服務技術有較大突破、持續研發投入大、商業前景廣的優質科創企業,在強化信息披露、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作出安排。

實際上,新設立的科創成長層,將成爲未盈利企業的聚集地——已經上市、尚未盈利的科創板企業將轉至科創成長層;接下來,登陸科創板的未盈利企業,也將進入科創成長層。

科創成長層的上市公司,將會擁有統一的標識——股票簡稱後添加“U”。藉助該標識,投資者可以一眼識別未盈利企業。

由於未盈利企業投資風險更高,爲了更好降低投資者風險,對於科創成長層企業的投資人資質,要求將會提高。

要想投資新註冊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投資者除了需要滿足現有科創板投資者適當性基本要求外,還需簽署科創成長層企業股票投資專門風險揭示書。不過,投資已上市未盈利企業科創板股票的不受影響。

從企業角度來看,帶着“U”標識、身處科創成長層的上市公司,需要進行更爲嚴格的信息披露。比如,其需在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中披露未盈利情況及相關風險,做好股票異常波動的核查。科創成長層企業的持續督導機構,責任也會相對更大,需要按照規定履行持續督導責任,就企業研發、盈餘改善等有關風險發表意見。

“6”:推出科創板六項措施

“6”所指的科創板六項措施,內容頗爲豐富。

措施一,對於適用科創板第五套標準的企業,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

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目的在於藉助其專業判斷、真金白銀投入,幫助審覈機構、投資者增強對企業科創屬性、商業前景的判斷,以更好甄別優質未盈利企業。

擬IPO企業需要注意的是,監管鼓勵發行人自主認定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並邀請其入股,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入股達到一定年限、數量和比例,作爲適用第五套標準的企業審覈註冊的參考因素。

不過,該規定爲“鼓勵”而非“強制”,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入股情況,只是作爲監管審覈註冊的參考,不構成新的上市條件。

措施二,面向優質科技企業試點IPO預先審閱機制。

證監會允許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業在正式申報IPO前,申請證券交易所對申報文件開展預先審閱。

預先審閱階段相關信息不公開,完成預先審閱的科技型企業正式提交IPO申報,加快推進審覈註冊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預先審閱不代表預先確認,是一種服務。這意味着,一方面,不是所有企業都要經歷;另一方面,適用預先審閱機制的企業,審覈標準不會降低,只是受理以後可能不再問詢,後續環節推進更快。

措施三,擴大第五套標準適用範圍,支持人工智能、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更多前沿科技領域企業適用。

目前,我國適用第五套標準上市的企業均屬於生物醫藥行業,但第五套標準本身並未限制行業,而是面向具備“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具有明顯技術優勢,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特徵的各類優質企業。

下一步,證監會和上交所將借鑑當前生物醫藥行業適用第五套標準的做法,結合人工智能、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領域產業特點,成熟一個推出一個。

措施四,支持在審未盈利科技企業面向老股東開展增資擴股等活動,用於持續研發等用途,專款專用。

措施五,健全支持科創板上市公司發展的制度機制。

該項規定的核心在於:支持上市公司吸收合併上市不滿3年的科創板上市公司。

不過,此項收購需要嚴格落實限售期相關監管要求,被吸收方不得變相減持。

措施六,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市場功能。

監管將豐富科創板指數及ETF品類,將科創板ETF納入基金投顧配置範圍,促進更多中長期資金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

四大類一攬子政策出臺在即

從吳清在2025陸家嘴論壇的講話來看,科創板“1+6”新政只是資本市場系列改革的措施之一。除此以外,監管還將推出一攬子資本市場利好政策。

通過科創債ETF等系列產品,全方位支持科技企業融資,是重要政策之一。

吳清明確,將加快推出科創債ETF,積極發展可交換債、可轉債等股債結合產品;6月18日,全國首批2只數據中心REITs已經註冊;接下來,證監會還將繼續支持科技企業利用知識產權、數據資產等新型資產開展資產證券化、REITs等融資,進一步盤活科技創新領域存量資產。

培育壯大耐心資本、長期資本,這是證監會長期以來的努力方向。一系列針對於此的支持性政策已在路上。其中,較爲典型者有三:第一,支持在上海設立專門科技公司,建設新型資產管理服務平臺,助力各類投資機構進一步提升投資和風險管理能力;第二,推動基金份額轉讓業務試點轉常規,優化實物分配股票試點和“反向掛鉤”等機制;第三,支持編制更多科技創新指數、開發更多科創主題公募基金產品,引導更多中長期資金參與科技企業投資。

構建更加開放包容的資本市場生態,是證監會近年來的方向之一,對此,將會有四方面政策陸續出臺。

一是近期將加快落實2025年資本市場對外開放一攬子重點舉措,包括髮布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制度優化方案,進一步優化准入管理、投資運作等安排;二是將更多產品納入外資交易範圍,QFII可交易期貨期權品種總數拓展到100個;三是與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研究推出人民幣外匯期貨,爲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更好管理匯率風險創造有利條件;四是會同相關方面推動液化天然氣期貨期權等產品上市,進一步增強各類外資參與中國資本市場的便利度,讓全球投資者更加順暢、更加充分地分享中國創新發展機遇。

除此以外,證監會將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做優做強。其中,接下來將會出臺的最爲典型措施爲:研究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