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保母姊妹 北院今裁定5月18日起延押2個月 解除禁見
「剴剴案」經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日前宣判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男童剴剴,劉若琳(如圖攝)判刑18年。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日前針對剴剴遭凌虐致死案,判決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彩萱胞妹劉若琳重判18年,2人目前仍在押,且押期將屆滿,北院今裁定5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解除禁見。
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本月13日針對1歲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致死案宣判,剴剴保母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胞妹劉若琳重判18年。臺北地院認爲,2人犯罪動機是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又沒有與家屬和解,依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重判2姊妹。
判決指出,劉彩萱、劉若琳爲專業保母,自2023年9月4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止,接續在劉彩萱居家托育地及居所、劉若琳居所內,先由劉若琳刮傷剴剴頸部;後由劉彩萱以徒手、持物品毆打、捏拉剴剴耳朵、自剴剴身後推倒撞地,以毛巾捆綁、口罩矇眼限制剴剴行動,同時拍照傳送給劉若琳,及命剴剴裸體僅着尿布罰站、以冷水替剴剴洗澡、在廁所內灌食不足每日營養需求之隔夜菜凌虐剴剴。
劉彩萱、劉若琳2人目前仍在押,且押期將屆滿,北院裁定自5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解除禁見。
「剴剴案」經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日前宣判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男童剴剴,劉彩萱(如圖攝)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刑18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