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1違規加重罰!交通部曝首次最高罰6萬「累加無上限」

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罰責加重將於115年上半年上路。(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提高汽、機車無照駕駛罰鍰。交通部今(5)日發文提醒,首次無照駕駛,汽車罰鍰36000元-60000元,且無照駕駛除了罰錢、移置保管車輛與扣繳牌照外,現在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駕駛,罰鍰累加無上限,交通部預估115年上半年開始實施。

交通部指出,無照駕駛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同時扣繳牌照,初犯3個月、10年內第2次6個月、10年內3次以上1年。而無照駕駛除了罰錢、移置保管車輛與扣繳牌照外,無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將禁考1至2年;且駕照吊扣期間駕駛車輛者,直接吊銷駕照,吊銷後禁考2年;另無照駕駛肇事致人受傷禁考2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禁考。

針對罰金,交通部也一一列出,首次無照駕駛,汽車罰鍰36000元-60000元;機車罰鍰18000元-36000元,且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延長到10年。若10年內2次無照駕駛,大型車80000元、汽車60000元、機車36000元。

此外,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駕駛,大型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24000元;汽、機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12000元。交通部還補充,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駕駛,罰鍰累加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