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汽車最高罰6萬、機車3.6萬」 交通部:明年上半年實施
▲無照駕駛明年上半年將加重罰則。(資料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去年無照肇事奪走523條人命,威脅更勝酒駕。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加重無照駕駛重罰,機車最高罰3.6萬、汽車最高罰6萬,累犯計算期間由5年延長至10年,第2次祭最高罰,第3次加罰1.2萬元,累罰金額無上限。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115年上半年加重罰則。
根據統計,113年無照駕駛仍有28萬5500件,遠高於酒駕的4萬8270件,而無照駕駛肇事去年更奪走523條人命,威脅更勝酒駕造成的160人死亡,宛如馬路上移動兇器,立法院10月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提高汽、機車無照駕駛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且扣繳牌照,10年內3次以上累犯者罰鍰無上限加罰,車輛所有人比照駕駛人罰鍰處罰規定。
交通部今也宣佈,無照駕駛預計115年上半年將加重罰則,其中首次無照駕駛,汽車駕駛罰鍰3.6萬元到6萬元、機車駕駛罰鍰1.8萬到3.6萬元。
▲無照駕駛重罰新制115年上半年上路 。(圖/交通部提供)
另累犯累計期間由5年延長至10年,其中10年內2次無照駕駛者,大型車罰8萬元、汽車罰6萬元、機車罰3.6萬元;10年內3次以上無照駕駛者,大型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2.4萬元,汽、機車按前次違反金額加罰1.2萬元。
車輛部分,可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必須扣繳牌照,其中初犯吊扣牌照3個月,10年內第2次累犯吊扣6個月,10年內3次以上累犯吊扣1年。
交通部表示,無照駕駛除了罰錢、移置保管車輛與扣繳牌照外,還會影響考照資格,其中無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將禁考1至2年;駕照吊扣期間,駕駛車輛者,直接吊銷駕照,吊銷後禁考2年;肇事致人受傷者禁考2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