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車別亂停!苗栗警加強取締 違者最高重罰1萬800元

2025年4月9日苗栗縣/無牌車輛佔用道路亂象影響停車秩序與用路人權益,苗栗縣警察局即日起加強查處。 警方將配合縣府政策,針對違規車輛進行巡查,並依法處以罰款及移置保管。同時呼籲車主務必合法登記懸掛號牌,民衆發現違規車輛可撥打110通報。(苗栗縣警局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2025年4月9日苗栗縣/無牌車輛佔用道路亂象影響停車秩序與用路人權益,苗栗縣警察局即日起加強查處。 警方將配合縣府政策,針對違規車輛進行巡查,並依法處以罰款及移置保管。同時呼籲車主務必合法登記懸掛號牌,民衆發現違規車輛可撥打110通報。(苗栗縣警局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無牌車輛佔用道路亂象影響停車秩序與用路人權益,苗栗縣警察局即日起加強查處。 警方將配合縣府政策,針對違規車輛進行巡查,並依法處以罰款及移置保管。同時呼籲車主務必合法登記懸掛號牌,民衆發現違規車輛可撥打110通報。

爲防範無牌車輛佔用公共空間,苗栗縣警察局配合縣府政策,持續加強查處停放於道路上的無牌車輛,致力於改善停車亂象,併爲縣民提供更優質的停車空間與市容。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無牌車輛佔用道路不僅破壞停車秩序,還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權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對於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停放於道路的車輛,將處以新臺幣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扣繳其號牌。此外,車主在領回車輛時,還需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對於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移置費爲100元,保管費每日50元;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的移置費爲600元,保管費每日100元。

縣內警察局將加強對路邊停車格、住宅區騎樓人行道等道路範圍的巡查,並對發現的無牌車輛進行查處,當場移置保管。若發現爲廢棄車輛,則由環境保護局依《佔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警方表示,將透過雙管齊下的查報機制,展現縣府整頓市容與交通秩序的決心。

據苗栗縣警察局統計,2024年共舉發141件無牌車輛等牌照違規並進行移置保管。警方呼籲車主務必依法登記車輛並懸掛號牌,避免將無牌車輛停放於公共空間。若民衆發現無牌車輛停放在道路上,可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派員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