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繳牌照「24個月變48個月」 新北女提告遭法官打臉

鄭女在2022年10月14日下午在孃家飲酒後,竟開車載友人返回鶯歌住處,當晚將車輛停在三峽區路邊睡覺時,被警方發現車未熄火,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71毫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鄭姓女子不僅酒駕被抓,還拒絕繳交汽車牌照,結果遭新北市交通裁決處加倍處分,吊扣期限從24個月變成48個月!鄭女不服提告,辯稱當時只是「停在路邊睡覺」,質疑警方違法盤查。但新北地院法官直接打臉,認定她酒駕事實明確,且刑事判決早已確定,最後判她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女在2022年10月14日下午在孃家飲酒後,竟開車載友人返回鶯歌住處,當晚將車輛停在三峽區路邊睡覺時,被警方發現車未熄火,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71毫克,不僅超過標準值0.25毫克近3倍,更觸犯公共危險罪。

新北地院刑事庭2023年已判鄭女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確定。交通裁決處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吊扣汽車牌照24個月,並通知她在2023年8月15日前到案執行。

沒想到鄭女完全不理會裁決,拖到2024年仍未繳交牌照。裁決處依法將吊扣期限加倍至48個月,她這才跳腳提告,辯稱當時只是停車睡覺,警方未經同意就開車門盤查,程序違法。

但法官調查後發現,鄭女酒駕事實明確,刑事判決早已確定,且本案爭點是「逾期未執行吊扣」,與警方盤查程序無關,認定裁決處加倍處分於法有據,最後判她敗訴,還要負擔300元訴訟費用。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