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呂秋遠遭控拒認私生子 生母提告遭法官打臉

▲律師呂秋遠。(圖/翻攝網站/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知名律師呂秋遠爆出有私生子,外遇對象要求他認領被拒提告,但最後臺北地方法院駁回。

根據判決書,原告女子主張,她與呂秋遠在2023年間交往併發生關係,隨後產下一子。兩人曾帶孩子到臺大醫院做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呂秋遠確實是生父,但他遲遲不願辦理認領手續,女方只好告上法院,要求他依法認領。

面對指控,呂秋遠透過律師反駁,強調「早已認領小孩」,根本沒有訴訟的必要,請求法院駁回。

法院調查發現,呂秋遠已在去年12月23日完成認領登記,新北市戶政事務所也出具相關證明,包括「認領同意書」、「臺大醫院親子鑑定報告」,甚至雙方還簽了「子女親權照顧協議書」,證明他確實已承認父子關係。

法官認爲,既然呂秋遠已主動認領,女方的提告就失去意義,訴訟毫無實益,最終法院以「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爲由,直接判決駁回。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