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認私生子」挨告 呂秋遠首發聲:我沒有做錯事
呂秋遠。(圖/中時資料照)
知名律師呂秋遠爆出有私生子,外遇對象要求他認領被拒而提告,但臺北地院日前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因此駁回女方訴訟。呂秋遠22日深夜在臉書首度針對此事發聲,認爲事關個人隱私不勞社會關注,強調「我沒有做錯事,你們不可以污衊我,而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着收傳票」。
根據判決書,原告女子主張,她與呂秋遠在2023年間交往併發生關係,隨後產下一子。兩人曾帶孩子到臺大醫院做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呂秋遠確實是生父,但他卻遲遲不願辦理認領手續,女方只好告上法院,要求他依法認領。
法院調查發現,呂秋遠確實已在去年12月23日完成認領登記,新北市戶政事務所也出具相關證明,包括「認領同意書」、「臺大醫院親子鑑定報告」,甚至雙方還簽了「子女親權照顧協議書」,證明他確實已承認父子關係。
呂秋遠臉書全文如下:
隱私這種事很重要,即使被認爲是公衆人物,我也不覺得自己應該要交代我所有的個人生活,從以前到現在,對於自己的私事,我都不願意在版面上說明,導致有些人對我誤解。不過,這件事我真的受夠了。
我以前都以爲,不要針對私事發言,而且不要講自己的私事給大家聽,畢竟我有話語權,也沒必要澄清什麼,我是靠專業吃飯,沒必要說什麼。所以,我不說話,然後就一路捱打。
前兩天有一個裁定,在法院故意不隱匿姓名的情況下,把我的名字就這麼寫在法院文書上。基本上,家事事件不公開,一般都會隱匿姓名,但是,偏偏我的就沒有。這件裁定是說什麼呢?簡單來說,就是我認領未成年子女,就這樣。
那麼,爲什麼會有法院裁定呢?因爲我早就已經認領,但是孩子的媽媽希望可以在法院有紀錄,所以就這麼做了。其實這也沒什麼,反正隱匿姓名,這樣就好。但是,法院就這麼、就這麼、就這麼故意寫出我的名字了。
有媒體看到這則裁定,看來是見獵心喜,大概想,終於可以對這個傢伙再修理一遍,於是寫簡訊來問我,我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MD!我能有什麼看法,這是我的隱私好嗎?我有必要交代這件事嗎?媽媽都沒意見了,你怎麼意見這麼多?問題就是,我跟媒體說,這是隱私也沒用。接着,從昨天開始,媒體一連串的追殺,還有網友、網紅開始逮到機會攻擊我。等等,我有孩子,這是天大的喜事,老來得子,這不是應該要開心嗎?好事都被你們講到爛事了。不考慮我的感受也無妨,但總該考慮媽媽與孩子的感受吧?日後孩子長大,看到諸位大德寫的刻薄文字,會怎麼看這個社會?
再強調一次,這是個人隱私,真的不勞社會關注。但是,這些在網路上訕笑、謾罵我的人,或許是因爲政治立場不同,或許是就是沒理由看我不爽已久,或許是曾經是我的手下敗將,就捏造故事謾罵我,這是對的嗎?至少,我從來沒說過零掏是怎麼樣啊!我單身,而孩子跟媽媽都過得很好,你們是在有意見幾點?說不定我以後可以成爲育嬰專家,就不能好好祝福我嗎?
面對很多無端的指控,我曾經很難過,因爲連以前幫助過的衆多不認識的人,都會忘記之前我爲他無償做的一切,酸我、罵我不眨眼。因此,我家閨密跟我說過一段話:「這些事情是在幫助我們,稍微往後撤一點,因爲這個世界不是全部都只有值得你幫助的好人。」
我還是不會往後撤,因爲這是我喜歡的事情,但是做人還是不要太過份。
我話不要說太重,講到這裡就好。我們都會活得很好,我沒有做錯事,你們不可以污衊我,而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着收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