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私生子風波 生母背景曝!業內人:曾是他手下學習律師

網紅律師呂秋遠私生子風波引發軒然大波。(圖/資料照)

網紅律師呂秋遠政治立場鮮明,加上時常分享心靈雞湯,甚至交女性如何辨別渣男,擄獲88萬粉絲,但近期捲入私生子風波,成爲網路焦點。就有業界人士爆料,生母也是一名律師,曾在呂秋遠事務所底下實習,更質疑有無違反112年的性平教育法修正。

呂秋遠私生子風波爆發後,本人在臉書上稱自己沒有做錯事,更說這屬於他的隱私,沒有必要交代,還稱法院故意整他,在判決書上寫出他全名,「欺負我孩子的人,準備收傳票」。對此律師張鈞綸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本來不想對某律師老來得子新聞發表意見,過去也曾有呂秋遠的受害者來找他幫忙,他都是做畢業處置後嚴守保密義務,但這次看到呂秋遠稱自己很無辜,大家污衊他,實在歎爲觀止,忍不住有必要說出一些事實讓大家評理。

張鈞綸說,呂秋遠的事蹟,在律師界已經是半公開的秘密,私生子事件也是在一年多前就聽說的,他首先強調,下面要談的都ˋ網路上可以查詢得到,沒有侵犯個人隱私的地方。接着表示,女方是呂秋遠事務所的學習律師,透過判決書姓名就可查詢的到,但司法院怕惡人,所以目前已經判決書姓名隱去。但其實強制認領案,本來就不一定要對成年當事人隱去姓名,所以真的不要亂「靠邀」法院對付他。

張鈞綸指出,從判決書可知,112年雙方交往,女生懷孕驗了DNA,呂秋遠仍拒絕認養,直到進入強制認領訴訟後,呂秋遠才趕在去年底辦理認領手續,有訴訟纔去讓養,就已經不是一個乾脆的老爸了,女方纔會堅持要求法院裁定留下紀錄。張鈞綸說,呂秋遠當初抱持着「孩子可能不是我的心態」拒認養,所以最先欺負孩子的就是他本人,等孩子長大後,自己去想辦法修補親子關係。

張鈞綸接着說,呂秋遠是單身,所以不是婚外情,就算是婚外情,也不會去談論此事,但問題在於112年8月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禁止了俗稱的師生戀,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與未成年學生髮展親密關係,或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並在113年8月正式上路。依現行法來說,醫學院學生實習場域受到規範,指導律師應該也符合「教師」定義,因此學習律師他想不到不納入的理由。

張鈞綸表示,律師職前訓練規則也一再強調律師在學習期間要接受指導律師的指導與評鑑,並應遵守律師倫理規範,就算某律師可能在新法施行前夕已經播種完成,但竟然敢說出沒做錯事?「在你事務所學習的女律師都可能遭遇這個問題,這難道不涉及公益嗎?不能討論嗎?」

張鈞綸文末大酸呂秋遠,如果接到傳票,他很樂意就此部分與對方討論,直言呂秋遠到現在還搞不懂,何謂「單純的義憤」,還在怪顏色、怪別的律師忌妒他,就是不會檢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