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或涉嫌消費欺詐 消費者可無責退款退訂

類似的情況是否涉嫌消費欺詐?消費者因距離過遠申請退訂是否應該獲得支持?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夢雪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若酒店距離商圈過遠而故意虛假使用“××商圈店”名稱,使消費者因名稱誤導而預訂,導致消費者交通成本和時間成本大幅增加,酒店的行爲可能會被認定爲消費欺詐。  “若酒店存在虛假宣傳構成上述消費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無責退款退訂。”李夢雪說,若酒店以“不可取消”爲由拒絕退訂,消費者可主張其“不可取消”條款爲格式條款,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可向消費者協會以及相關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於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