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買房可「7天無理由退訂」 專家:防止衝動消費
▲長沙這項新政策,可讓消費者在簽署認購書之後的7天內申請無理由退還訂金。(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長沙市長沙縣正式推出「購屋7天無理由退訂」政策,主要目的在提振房市信心及保障消費者權益,適用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包括預售屋,並由相關單位對退款流程實施監管,確保資金退回。專家稱,此舉能有效緩解消費者因資訊不對稱或衝動消費產生的風險損失。
香港01報導,這項政策由當地住建局主導推行,消費者在簽署認購書之後的7天內可申請無理由退還訂金,超過期限則會自動轉爲定金。
這項政策推出之前曾做過市場調查,長沙縣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說明,這是在爲消費者提供冷靜期,減少衝動購屋行爲。此外,依據預售資金監管要求,訂金需進入監管帳戶,住建部門會全程監督資金退還流程,確保操作合規、資金及時返還。
其實類似作法早在2019年就在廣東東莞實施,開放買家繳納費用之後2天內無理由退房,後來武漢、宜昌、惠州等地陸續跟進推出類似措施,有的地方是政府引導、有的地方則是由房地產企業或行業協會主導,形成短期促銷性質的「無理由退房」活動。
專家指出,此種政策可有效緩解消費者因資訊不對稱或衝動消費產生的風險與損失。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指出,這項政策可提升區域房市交易透明度,這對於無論是買方或是賣方來說都有正面作用。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說明,訂金應該要存入第三方監管帳戶,防止購屋者資金面臨「退而難得」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