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轉污點證人遭柯文哲質疑 邵琇珮自承「思慮不周」

▲京華城案被告邵琇珮今(29日)以證人身分出庭,表示認罪是自認處理京華城案「思慮不周」。(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29日)傳喚同案被告、現任臺北市府參議邵琇珮作證,柯文哲的律師團質疑她偵訊說過「若明知違法,會駁回」等重要供詞,爲何沒寫進筆錄,並質疑她是否受迫認罪,邵說應訊者未必敢要求每句話都記錄,她認罪是自認處理京華城案「思慮不周」,未來能否保住公務員資格,她「儘量做最壞的打算、最好的期盼」。

邵琇珮從2014年10月到2022年11月,先後擔任臺北市府都市發展局副總工程司、總工程司,後調任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執行秘書,她被控任內迎合上意保官位,涉「行政指導」不具都更資格的京華城,提出都市計劃細部變更案、比照《都更條例》爭取20%容積獎勵,並將京華城提出的方案四送公展,是都委會審議過關的開端。

邵琇珮偵查中認罪轉爲污點證人,被起訴涉犯圖利罪嫌,因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檢方求刑1年3月、緩刑2年。

▲京華城案被告邵琇珮今(29日)以證人身分出庭,表示認罪是自認處理京華城案「思慮不周」。(圖/記者黃哲民攝)

審判長今提醒邵琇珮有權不自證己罪、可拒答會讓自己受刑事訴追的特定問題,但須注意《證人保護法》規定。柯文哲透過辯護律師團始終質疑邵迫於檢方不正訊問而認罪,今由律師問邵偵辦期間應訊時,被檢方提醒「如果認爲這樣呼攏得過去,妳就試試看」,當下是否害怕。

邵琇珮自稱擔任公務員很久,「也不見得會怕」,只是到案至今一直被當成賊、感受不好。律師問到她偵訊時說「若明知違法,會駁回」、「我沒有明知違法」、「監察院只說違失沒認定違法」等語,爲何沒寫進偵訊筆錄,邵答稱不管誰被偵訊,心理壓力都很大,不一定敢爭取每句話都記錄,但她看過筆錄「大致意思沒跑掉」。

邵琇珮表示,建議京華城以都市計劃變更程序、比照都更申請容獎,當時沒任何預設立場,用意僅是京華城改建容積爭議很久,若大家能好好討論,不失爲解決問題的途徑,但現在看來是「太過天真」。

柯文哲的律師追問她認罪前有無跟自己律師討論,邵琇珮說檢察官當時停止訊問,離開現場讓她跟律師討論很久、大概3小時,期間檢察官有來過1次,看她們還沒談完,檢察官就離開,律師建議她認罪較符合個人權益。

柯文哲的律師問她當時跟律師談了什麼,邵琇珮苦笑「我一定要說嗎?」審判長準邵免答,律師再問她爲何認罪,邵邊講邊想,表示事後檢討自己「思慮不周」,處理京華城這麼大的爭議案件,應通案操作比較好,個案處理永遠會有公平性與社會觀感問題,「這是我認罪原因之一」。

柯的律師質疑「事後覺得認罪比較好?」審判長認爲這是當事人自行選擇,再度準邵免答,律師換個方式,問邵難道不怕緩刑仍被褫奪公權、不能擔任公務員,邵說聽自己律師解釋過,當然希望保住自己資格,不過「我儘量做最壞的打算、最好的期盼」。

柯的律師團先前聲請勘驗邵琇珮去年(2024年)9月3日、4日應訊認罪的錄影錄音,想證明偵辦檢察官對邵不正訊問,今認爲邵的證詞不足以釐清疑點,將待邵下週二(6月3日)繼續作證的結果,再敘明須勘驗哪些偵訊段落。